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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G相關法例及行政安排

環境方面 (E)

空氣品質管理的法例

管理廢物的法例

管理水質的法例

有毒化學品管制法例

產品環保責任法例

管制汞的法例

社會方面 (S)

有關僱員權益及福利的法例

有關僱傭事宜及勞資關係的法例

有關職業安全與健康的法例

有關反歧視的法例

其他有關法例

管治方面 (G)

  •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。防止賄賂條例(香港法例第201章)
    本條例的內容全面,包括涵蓋公私營機構的貪污罪行;懲治任何價值或形式的賄賂;以及嚴懲授受雙方,禁止提供、索取和接受賄賂,行賄和受賄者同樣違法。
  • 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。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(香港法例第486章)
    條例適用於公私營機構(包括政府),屬於科技中立及原則性的法例。總括來説,保障資料原則是爲了確保個人資料的收集方式是具透明度及公平,亦須盡量減低個人資料的收集;一經收集,應以安全的方式處理個人資料,而資料的保留時間不應超過達致原來目的所需,個人資料的使用亦應限於或關乎原來收集目的;資料當事人有權查閲或改正自己的個人資料。